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6:32:43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0.7%—1.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0.8%。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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