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8:52:57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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