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8:26:02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1、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2、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3、办理随迁入户的。(二)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手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手续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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