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5:52:58
民间借贷实际交付的认定、需要当事人提供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明款项已经实际履行,只有借条的话只是是表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并不能证明该借贷的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给债务人。一、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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