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5:50:5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员判刑。法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员判刑轻重应该具体分析。司法实践中,根据所负职责一般可将涉案嫌疑人分为四类。1.公司高层,往往潜伏幕后指挥犯罪,实际控制公司运营。2.管理人员,管理一定数量的业务员,统筹、指导并参与具体工作,就所在部门有较大管理权限。3.业务员,直接与出资群众接触,宣传公司业务,吸存资金。4辅助人员,包括收取资金开具收据及维护办公设备等后勤人员。从故意犯罪理论考察,前三类人员系直接故意,积极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第四类人员未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部分人员可能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但为获取工资或提成收入仍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帮助,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部分人员可能并不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犯罪结果的发生违背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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