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5:54:33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因此,如果贷款金额与借款合同上签订的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进行还款和计算借款利息。同时,如果贷款人的违约行为给借款人造成了损失,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如果贷款金额与借款合同上签订的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进行还款和计算借款利息。如果贷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提供借款,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如果贷款人的违约行为给借款人造成了损失,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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