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5:55:26
法律分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每个子女按1000元每月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时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即可以按父母任意一方扣除100%,也可以在父母之间各扣除50%。新个税专项附件扣除的其他项目。1、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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