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5:48:12
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概念。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二、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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