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1:41:40
法律分析。1、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2、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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