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1:46: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同时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执行机关。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从上述规定可见,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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