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9:37:08
法律分析:被拆迁人要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需要与征收部门协商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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