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9:41:45
法律分析。看守所干警提押在押人员不带手铐并不一定违反规定,实际上无论我国的《看守所条例》还是《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对于普通犯人,都是严格限制戴械具,只是固定在某种情形可以戴,而不是必须戴。但是对于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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