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8:50:29
民法典规定,公司经清算后注销的,法人消灭,所以原股份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应该在公司注销前履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