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2:35:41
法律分析: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