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0:03:38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处理情况取决于是否有同住人。如果有同住人,需协商变更承租人,否则按一定顺序确定承租人。如果没有同住人,则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否则需有本市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他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法律分析;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分为公房有同住人和无同住人的情况,具体的处理不同。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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