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9:53:07
林地占用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林地补偿费。(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为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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