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0:10:13
法律分析:1、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2、加名字时,具体写明两人各自份额的,为按份共有。未写明具体份额的,为共同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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