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8:02:20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一、在合同中如何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2、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上牌期间未约定附加条件出险应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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