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8:09:06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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