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7:55:30
1、为解除婚姻关系而虚假承诺。对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而做出让当事人看起来非常合适的“让步”,甚至承诺补偿巨额财物;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其根本无法兑现承诺。2、用莫须有的过错行为吓唬对方。一方有了婚外性行为之后,对方可能以此要挟,主张其有过错,应当“净身出户”。只要您没有同居或重婚,对此可以不予理睬。3、通过协议掩盖转移财产之实。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隐藏之后,企图通过协议将该违法行为合法化:约定不再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等。此时,在协议中应当加上一句: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则放弃应得份额。4、防止对方借协议之名行取证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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