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8:17:55
拘留所在刑事案件中扣押手机及非生活必需品,违禁品和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移交给拘留决定机关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在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拘留需立即释放。如认为需要逮捕,应在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日,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不批准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告知检察院。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拘留时,手机会被扣押。拘留所在实施拘留时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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