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0:36:20
法律分析。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包括:申报债权的权利,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在债权人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等。法律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