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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0:47:52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企业申请破产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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