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0:50:49
一、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较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5、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周转金或服务费:根据双方约定,应遵循双方自愿原则,不应强行收取。二、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三、新房交房税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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