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2:50:40
征地听证会程序是如何进行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