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3:04:56
1、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2、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3、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