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0:08:17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那么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界定如下: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所谓暴力是指捆绑、殴打、禁闭、强抢等对人身实行强制或打击的方法那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的“暴力”是否包括故意轻伤呢?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问题很少有涉及。从理论上一般对以故意重伤、杀人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问题予以单独讨论的思路来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的“暴力”似乎不应当包括故意轻伤。但是,同样在性质上都是故意伤害,为什么故意轻伤被纳入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的“暴力”的范畴中,而故意重伤则被排除在外呢?故意轻伤害应当适用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即应对这种行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我们看来,立法基于特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小,配置了相应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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