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0:18:34
法律分析:不能。收款方供应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等不一致,财政应该拒绝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必须对政府采购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其中中标成交通知书上面的供应商名称、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采购发票上的供应商名称、采购款项的收款方账户信息中的户名及账号等必须一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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