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7:24: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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