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8:11:41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具体如下:1、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2、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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