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5:10:35
法律分析:加强与法院的协同联动,从拍卖款中优先扣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主动作为,积极建立与法院的联动机制,优先从拍卖所得中扣缴税款。例如,山东省地税局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联合制定的联动机制中规定,在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被执行人(纳税人)的法定税费(不包括买受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依法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在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后,人民法院应于不动产拍卖款分配前,及时将该不动产成交的相关信息传送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收到拍卖、变卖成交信息后,应及时计算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款,向人民法院发送《扣税通知书》,并附相关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应将协助征税的具体情况告知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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