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3:2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那些在博物馆(院)、纪念馆等单位就职,且对珍贵文物负有管理、保护文物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之中,是不能出现擅离职守等不尽职责义务的情形的,否则此类行为一旦导致文物流失,那么该公职人员就后可能会被量刑。一、中国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触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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