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3:20:00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并按次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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