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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7:13:09
律师解答。不可以。只要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不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劳动关系都已经成立,如果要解除,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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