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0 16:59:36
毕业生离校时取得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发放。2、派遣《报到证》:学校就业指导处(一般委托各学院辅导员)发放。3、户口迁移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发放。3、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4、档案:学校就业指导处凭毕业生的报到证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扩展资料。应届毕业生档案保管的方式。1、学校免费保管;以前的高校为毕业后没有在公司工作过的学生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服务。自由托管期为两年,自毕业那年7月1日起。需要指出的是,在免费保管期间,学校只负责档案的保管,不负责档案的等级、户籍、职称、证明等事宜。两年内完成的,学校应当将档案和户籍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满二年仍不归还的,应当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登记前的户籍所在地。2、人事代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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