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29 06:28:55
1.居民企业之间的合法股息、红利投资收益。2.在华设有机构或者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与其有实质关联的居民企业所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国债利息收入。4.其他特定项目的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