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06:28
1、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从收到处罚决定书当天起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2、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去缴纳罚款,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还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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