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长江禁渔区域涵盖“一江、两湖、七河”,即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5. 文件允许个人休闲垂钓,但禁止捕捞珍稀濒危物种和幼鱼。然而,江苏、湖南、重庆等长江沿岸地区以及沅江、湘江等主要支流沿岸的大部分区域实施完全...
根据通告,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3. 严厉打击电捕鱼行为 鉴于电捕鱼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破坏性,必须全面打击此类行为,以确保水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4.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十年禁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分别是:1、禁渔范围为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2、禁止渔业的生产性捕捞活动;3、禁止使用电拖网捕鱼;4、禁渔期间也不可以进行钓鱼活动。有进行捕鱼的人应当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遵守相关,避免受到惩罚。法律依据:...
2. 禁渔范围:涵盖从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口的所有长江干流区域。3. 禁渔时间: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为禁渔期。4. 禁渔对象: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但凤鲚和刀鲚的捕捞除外,且需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第二十五条规定,...
3. 禁渔范围包括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迅庆河口的长纳没江干流。4. 禁渔时间规定为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5. 禁渔对象是所有捕捞作业,但凤鲚和刀鲚的捕捞限额专项管理除外。6.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钓鱼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7. 情节...
1.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实施方案,自2020年元旦起,长江全面实施10年禁渔期。2. 禁渔期具体规定涉及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3. 这些水域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将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禁渔覆盖了长江干流、两个大型湖泊以及7条重要支流。这两个大型湖泊是鄱阳湖和洞庭湖,而7条重要支流包括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和大渡河。这些水域合称为“一江两湖七河”。
长江禁渔是指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长江流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作业活动。因为这段时间是长江中华鲟的产卵期,需要保护中华鲟等其他重要的渔业资源。因此,在长江禁渔期间,不建议进行钓鱼或其他渔业活动,以避免对渔业资源造成过度捕捞的影响。在长江禁渔期间,任何形式的非法捕捞都是违法的行为,一旦...
4.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指的是《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中公布的禁渔区域。这些区域包括从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的长江干流江段,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岷江、沱江、赤水河、...
1. 长江流域的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2. 黄河流域的禁渔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3. 珠江流域的禁渔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4. 除了长江、黄河和珠江流域外,我国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水域,如太湖、鄱阳湖等。这些水域的禁渔期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也会在每年的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