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
具体的赔偿项目有:
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费用支出发票等,所以,在支出与此交通事故有关的费用时,须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书面资料。
一、交通事故中需要提供哪些财产损失证据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合间接损失,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据包括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6、机动车行驶证;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8、行驶线路等证明。9、交通事故造成的由停运造成的间接损失,证明停运损失的证据包括:货物运输合同或者旅客运输合同、修理厂出具修理期间证明等。如果没有固定的旅客运输合同,如出租车,则应当提交出租车与出租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来确定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
二、财产侵权赔偿包括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扣,也包括现场救援、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间接损失,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和花卉等;
2、修复。如果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主要是本地修复,尽量恢复原状,即功能、形式、价值变化不大;
3、折扣赔偿。因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不可能修复的,需要折扣赔偿。折扣时,应计算原材料的价值、原材料的新旧市场价格和残值;
4、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就地治疗;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经双方协商一致,用类型、质量相同或类似的实物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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