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无法达成共同财产中房屋的归属,法院会按三种情形处理:双方同意竞价取得、评估后给予补偿、拍卖变卖再分割。如要拿到这个房,需付等同房屋价值一半的钱款给对方。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6条规定,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能否拥有这个房子,实际上还是看你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如果你有钱,你可以直接支付等同房屋价值一半的款项给对方,然后轻松拿到房产。是这样吗?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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