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注销找谁追偿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可以向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追偿。但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未进行债权通知的,还要求清算组成员直接承担赔偿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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