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按规定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包括详细说明债权、提供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法律分析
一、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怎样通知公司的债权人
1、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二、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1、依法申报
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
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详细说明债权
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应当说明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关于未到期债权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5、关于超过申报期限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拓展延伸
公司清算程序及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
公司清算程序及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是指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及时通知公司的债权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清算程序包括清算组的组成、清算方案的制定、清算资产的处置等环节。而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则包括通知方式、通知内容、通知期限等方面的规定。清算组通常通过书面通知、公告、信函等方式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提供清算方案、债权确认表等相关文件。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对清算方案提出异议或确认债权。公司清算程序及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结语
公司清算程序及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清算组应按照公司法规定,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债权,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详细的债权说明和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债权人未在期限内申报的,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需承担补充申报费用。公司清算程序及债权人通知的法律要求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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