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公司上班,月工资1万,公司通过一公一私两个账号发放工资,以3000元标准为甲缴纳社保。
某日,在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中,甲受伤,住院治疗。休养两个月后,甲向公司提出回厂上班,公司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承诺书,否则不要甲回来上班。
①甲因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受伤,单位应当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单位不提出认定申请的,甲或其直系亲属可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②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甲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可携带病历等材料向社保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③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结果决定此次工伤事故的赔偿数额;
④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
⑤此次工伤事故中,单位要承担赔偿项目仅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项目的赔偿由工伤保险支付;
⑥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具体的停工留薪期以书面形式告知受伤的职工;
⑦甲在休养后要求回到公司上班,单位要求签署承诺书实属多此一举,因为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赔)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保赔)的赔偿前提是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甲都愿意主动回来上班,就是视为自动放弃了,根本不需要签署所谓的承诺书;
⑧甲要求按实际工资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不会得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⑨甲的工资是分两个账户转账,只有一个对公账户备注的工资,甲主张因单位对未交社保的工资部分的保险待遇产生的差额,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是由甲举证证明,举证上存在困难,即便举证,法院也不予支持;
⑩对于甲的情况,其可以向公司主张两个月的停工留薪的待遇,其他医疗待遇、康复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向社保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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