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还款是把还的钱还到法院帐户上,法院再转帐给借款人是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3:49:34
民间借贷还款是把还的钱还到法院帐户上,法院再转帐给借款人是吗??
法律分析。在你收到判决书后,你可以和对方商量直接把欠款支付给对方,但一定要对方出具收条,写清楚已收到你偿还的欠款,并且建议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在转账时注明备注,偿还某某案件欠款。如果对方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已经申请了,法院还没有立案的话,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接受当事人把钱打进法院账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导读法律分析。在你收到判决书后,你可以和对方商量直接把欠款支付给对方,但一定要对方出具收条,写清楚已收到你偿还的欠款,并且建议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在转账时注明备注,偿还某某案件欠款。如果对方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已经申请了,法院还没有立案的话,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接受当事人把钱打进法院账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分析:
在你收到判决书后,你可以和对方商量直接把欠款支付给对方,但一定要对方出具收条,写清楚已收到你偿还的欠款,并且建议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在转账时注明备注,偿还某某案件欠款。如果对方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已经申请了,法院还没有立案的话,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接受当事人把钱打进法院账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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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还款是把还的钱还到法院帐户上,法院再转帐给借款人是吗??
法律分析。在你收到判决书后,你可以和对方商量直接把欠款支付给对方,但一定要对方出具收条,写清楚已收到你偿还的欠款,并且建议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在转账时注明备注,偿还某某案件欠款。如果对方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已经申请了,法院还没有立案的话,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接受当事人把钱打进法院账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