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充电宝的规定,禁止托运充电宝、禁止携带超过160瓦时的充电宝、携带100-160瓦时的充电宝需航空公司批准且不超过两个、禁止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法律分析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一百六十瓦时的充电宝。
3.携带额定能量超过一百瓦时但不超过一百六十瓦时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4.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拓展延伸
飞机航空安全规定下的充电宝携带与管理
飞机航空安全规定下的充电宝携带与管理是一项关乎旅客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航空公司和民航管理部门的规定,旅客在携带充电宝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首先,充电宝必须放在随身行李中,不得放置在托运行李中。其次,充电宝的容量一般不得超过100Wh,超过此限制的需向航空公司申请特殊批准。此外,充电宝必须处于关闭状态,避免短路和意外触发。旅客应当将充电宝放置在防火袋中,以防万一发生意外。航空公司和机场也提供充电设施,方便旅客在登机前或登机后给充电宝充电。请广大旅客在携带充电宝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航程安全。
结语
严格遵守航空安全规定,确保旅途安全!携带充电宝需注意以下事项:禁止托运充电宝;容量不超过160Wh;容量超过100Wh需航空公司批准,且最多携带两个;充电宝标识清晰。请旅客务必遵守规定,保障航程安全。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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