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北京市2021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问题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00:08:42
文档

北京市2021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一、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一、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法律分析:

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

法律依据:

《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北京市2021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一、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