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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