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将账户提供给社保机构,社保部门按照规定每月支付养老金到您指定的账户。
一、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二、社保转移需要材料有哪些?
社保转移所需的材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所需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参保凭证、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
2、社保省内转移的流程:
(1)由原单位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携带参保凭证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申请手续;
(3)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6)参保人或新工作单位可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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