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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对人数要求是多少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0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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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对人数要求是多少

非法集资的双方必定集资方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被集资方为一般百姓或者单位,原则上应当人数众多,数额巨大,至于是否一定以30人作为标准,这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一个非法集资项目所涉人数不多,但数额巨大的,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其同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所以,认定标准主要应当看是否人数众多、所涉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等。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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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集资的双方必定集资方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被集资方为一般百姓或者单位,原则上应当人数众多,数额巨大,至于是否一定以30人作为标准,这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一个非法集资项目所涉人数不多,但数额巨大的,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其同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所以,认定标准主要应当看是否人数众多、所涉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等。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非法集资的双方必定集资方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被集资方为一般百姓或者单位,原则上应当人数众多,数额巨大,至于是否一定以30人作为标准,这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一个非法集资项目所涉人数不多,但数额巨大的,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其同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所以,认定标准主要应当看是否人数众多、所涉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等。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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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对人数要求是多少

非法集资的双方必定集资方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被集资方为一般百姓或者单位,原则上应当人数众多,数额巨大,至于是否一定以30人作为标准,这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一个非法集资项目所涉人数不多,但数额巨大的,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其同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所以,认定标准主要应当看是否人数众多、所涉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等。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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