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孩子摔伤是因为受到幼儿园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而幼儿园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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